“咱叫刘可乐”写的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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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衣绣春入上林

字数:96万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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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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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锦衣卫临时工,咋成权臣了

字数:94万字
阅读量:0
简介: 林十三,锦衣卫里最清闲的驯象所堂帖校尉。堂帖者,临时工也。 当着嘉靖朝最强势衙门里的底层临时工,帮京城富贵人家找找走失的猫、狗、鸽子、蝈蝈、王八、锦鲤,赚几个安逸银钱。他很知足。 可朝堂上的大人物总找上林十三,甭管他多不想卷进什么朝局大势里。 这不,浙江有位胡宗宪巡抚,最近托他找什么虚无缥缈的白鹿,说是要靠这白鹿保一个叫俞大猷的老将和一个叫戚继光的俊杰...... 本书又名《我锦衣卫养象临时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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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

字数:191万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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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 抄家是一门技术活儿。 我,锦衣卫抄家总旗常风。身披飞鱼,腰配绣春。干得却是灰头土脸、挖地三尺,寻找贪官所藏阿堵物的差事。 汪直、王恕、刘大夏、李东阳、刘瑾、王阳明、杨廷和、杨一清.......名臣、奸臣在历史的舞台粉墨登场又悄然落幕。 弘治中兴,龙场悟道,正德王乱,大礼议......常风隐于历史的大幕之后。 历经成化、弘治、正德、嘉靖四朝,常风穷尽一生追求的,只有八个字——邪不压正,天下太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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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人金靴

字数:166万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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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 四十五岁之前,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,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。四十五岁,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。四十六岁,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。四十七岁,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。四十八岁,转会英乙球队,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。。。。。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,当年夺得英超金靴,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。。。。。各大体育媒体惊呼,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。然而,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。。。。。